民法152
第152 條. 依前條之規定,拘束他人自由或押收他人財產者,應即時向法院聲請處理。 前項聲請被駁回或其聲請遲延者,行為人應負損害賠償之責。 第184 條. 因故意或 ... ,第152 條. 依前條之規定,拘束他人自由或押收他人財產者,應即時向法院聲請處理。 前項聲請被 ... 民法 (民國108 年06 月19 日)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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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2 條. 依前條之規定,拘束他人自由或押收他人財產者,應即時向法院聲請處理。 前項聲請被駁回或其聲請遲延者,行為人應負損害賠償之責。 第二編債. 第一章 ... https://law.moj.gov.tw 民法§151 相關法條-全國法規資料庫
第152 條. 依前條之規定,拘束他人自由或押收他人財產者,應即時向法院聲請處理。 前項聲請被駁回或其聲請遲延者,行為人應負損害賠償之責。 第184 條. 因故意或 ... https://law.moj.gov.tw 民法§152 相關法條 - 全國法規資料庫 - 法務部
第152 條. 依前條之規定,拘束他人自由或押收他人財產者,應即時向法院聲請處理。 前項聲請被 ... 民法 (民國108 年06 月19 日)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. https://law.moj.gov.tw 民法§152 相關法條-全國法規資料庫
第152 條. 依前條之規定,拘束他人自由或押收他人財產者,應即時向法院聲請處理。 前項聲請被 ... 民法(民國108 年06 月19 日) 英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. https://law.moj.gov.tw 民法§152-全國法規資料庫 - 法務部
第152 條. 依前條之規定,拘束他人自由或押收他人財產者,應即時向法院聲請處理。 前項聲請被駁回或其聲請遲延者,行為人應負損害賠償之責。 相關法條. :::. https://law.moj.gov.tw 民法第151、152 - 法源法律網-相關法條
檢視現行法條, 第152 條, 依前條之規定,拘束他人自由或押收他人財產者,應即時向法院聲請處理。 前項聲請被駁回或其聲請遲延者,行為人應負損害賠償之責。 https://www.lawbank.com.tw 民法總則(§1-§152)
為保護自己權利,對於他人之自由或財產施以拘束、押收或毀損者,不負損害賠償之責。但以不及受法院或其他有關機關援助,並非於其時為之, 則請求權不得實行或其 ... http://www.rootlaw.com.tw 民法總則(§1-§152) - 植根法律網
法規名稱:, 民法總則(§1-§152). 時間:, 中華民國104年6月10日. 歷史所有條文.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,若您尚未加入會員,請加入會員。 植根法律網會員相關權益與 ... http://www.rootlaw.com.tw |